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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育津贴报销期限

广东生育津贴报销期限
生育津贴报销期限大概是多久呢?
(1)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2) 晚育假增加15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