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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的探亲假80天

当兵的探亲假80天
请问一下大家,当兵探亲假详细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探亲假的相关事宜涉及到三种人,分别是义务兵、已婚干部、未婚干部,所以需要区别对待。   二、国家相关规定如下:   1、义务兵不能享受探亲假:   义务兵不享受正常探亲规定,如因家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请探亲的,要经团以上单位领导批准才行,其往返车船费可以报销。   2、未婚干部探亲休假规定及要求:   (1)探望父母的,假期为20天(旅、团以下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30天)。原则上每年1次,若因战备和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亲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   (2)利用探望父母的假期一并回家结婚的,假期为30天。   3、已婚干部探亲休假规定及要求:   (1)夫妻分居的,双方每年均享受探亲待遇一次,干部假期为30天(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40天)。符合随军条件的,干部假期为40天。(均不包含途中时间,下同)   (2)干部与爱人、父母分别居住三地的,干部每年探望爱人一次,每4年探望父母亲一次。   (3)夫妇在一地生活的,干部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   (4)夫妻在一起生活的干部调动工作,其爱人不能随迁的,干部调动的当年只许夫妻一方享受探亲待遇,时间为30天。在一年内既符合探望爱人又符合探望父母的,原则上一次给假45天。父母有一方与爱人居住在一地的干部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5)4年一次探亲假为20天,并一般应在第4年安排。如家中遇有特殊情况,经组织批准,在这4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探望,但下次探望的时间从第5年算起,不得依次提前。 以上的相关内容就是对于当兵探亲假的情况的相关参考,希望对你有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