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具体内涵 法录帮 法律 2.2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概念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刑法第413条第2款),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TAG标签:法律 刑事犯罪辩护 检疫 内涵 动植物 失职罪 刑事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