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法录帮 法律 3.1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严。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TAG标签:执行 失职罪 刑事辩护 裁定 刑事犯罪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