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怎么办? 法录帮 法律 1.2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不服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要怎么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上诉就是不服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TAG标签:刑事辩护 不服 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 居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