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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缓刑人员教育讲话稿

对缓刑人员教育讲话稿
公安机关如何对缓刑人员监督管理

公安局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应转送其下属的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等建立帮教考察组织,其职责是对缓刑犯制定一定的制度和限制其一定的行动自由与范围,教育缓刑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做守法公民,督促其参加工作或生产,对好的要表扬鼓励,确定突出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提出减刑意见,对发现有违法或重新犯罪的,应及时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汇报,该撤销缓刑的,一定要撤销,使缓刑犯始终在监控中,一方面要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其重新犯罪。


综上所述,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对比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使用缓刑,设置一个考验期。等缓刑结束后,嫌疑人没有违反规定,免于刑罚。法院做出判决书,当天就应该释放嫌疑人,不得再拘留或者羁押。嫌疑人回到家中,亲属有监督其改造的义务,并且每月应该到当地司法所报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