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判决书债权转让 法录帮 法律 3.1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行政判决书法院错误执行怎么办。 国家赔偿法 第十八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TAG标签:债权 执行 刑事处罚辩护 转让 刑事辩护 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