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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的审查要点

承揽合同的审查要点
承揽合同纠纷审理要点有哪些

要点如下:


1,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要合格:


【1】自然人:满18岁了吗?有精神病吗?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号码和地址,因为重名的太多了。


【2】法人:


(1)审查身份:审查对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真实存在;


(2)审查履约能力:审查对方现有的、实际的、真正的经营情况。有工商登记吗?有营业执照吗?通过年检了吗?该合同处于对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吗?有相关资质吗?有相应的生产能力、履约能力吗?签约前要对对方进行信用调查和信用分析,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派人上门了解情况等方式,去了解对方情况。


(3)企业法人应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履行合同需要的资质证件(如乙方的供应商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代理人要有代理权:①在与企业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签合同时,必须得到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可以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与其签订合同


②子公司必有营业执照,分公司有的有,有的没有营业执照,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则无需授权书。 ③职能部门有授权书也能签合同,甲方名称可以写上职能部门的名称。


2.主体条款:写上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其作用是:


【1】明确文书的送达地点,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合同的当事人


【2】考虑将来的诉讼地点,是去原告所在地法院打官司,还是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打官司


【3】明确打官司时是去哪一级法院,是高院、中院还是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