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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土地承包

无为县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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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


  

《土地管理法》统一规定进城落户农民依旧可以享受到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切实保障农民的基本用地权益,消除农民因进城而对农村土地产生的顾虑。

土地承包流转他人耕种或抵押贷款,甚至退出承包地也可以拿到补偿金,农民的收入不仅仅来自于种地。无为县居民因土地使用权可以拿到多样化收益。且村民自治组织在农民自愿基础上,不能强制收回农民手中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