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

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关于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执行中止和终结作出规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这是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