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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加工合同无效

来料加工合同无效
加工合同

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等内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设备、劳动为其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协议。有时,定作人提供大部分原材料,由承揽人负责部分辅助材料。其特点为定作人提供全部或大部分原材料,承揽人收取的报酬基本为加工费。


加工合同是最为常见的承揽合同之一。既常见于生产中,也常见于生活中。生活中,我们经常做的有带布料去裁缝处做衣服,拿自己的谷子去碾米,等等;在生产性加工合同中,就是定作人提供材料,由承揽人加工为成品或者半成品。其中,涉外加工合同较有影响,即所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合同,这类合同在我国沿海尤为常见。


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也会促使着各类的企业随之发展起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会与他人进行一些约定事宜,那么为了更好的保证双方的权益,也是会通过签订合同来确保,同时也会在合同中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出现违约情况后,也是可以索要一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