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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视居住的可能性

执行监视居住的可能性
抢劫罪监视居住可能性有多大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首先监视居住需要满足公安机关和国家法律所颁布的监视居住条件,才能够进行监视居住。否则犯罪嫌疑人只能够在看守所进行等待。等待检察院何时将案件诉讼到法院,而法院会根据相关情况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