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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针对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区别

我想问一下针对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区别
我想问一下针对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区别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何谓犯罪既遂,在学理和判解上一般有三种观点,一是结果说,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造成了法定的犯罪结果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二是目的说,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犯罪目的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三是构成要件说,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具备了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基本犯罪构成结果以外的严重结果的犯罪。
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