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造成职务犯罪的原因

造成职务犯罪的原因
涉农职务犯罪的原因,判罪依据是什么
刑法法条中存在法条竞合的关系,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当然排除适用其他法条的情况。在刑法上,此一法条规定的农村职务犯罪,可能是另一法条规定的犯罪的一部分;或者此一法条规定的犯罪的一部分,可能是另一法条规定的犯罪的一部分,这就导致了一个犯罪行为可能同时符合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 法条竞合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普通法条和特别法条的关系。一般来说,特别法条的适用,以行为符合普通法条为前提,因为特别法条的要素不仅完全包含普通法条的要素,而且通过特别要素的增加,或者概念要素的特殊化,缩小了犯罪构成的范围。特别法条的犯罪构成是较狭义的"种",普通法条的犯罪构成是较广义的"属";前者是下位概念,后者是上位概念。因此,特别法条的犯罪构成的实现,必然包含普通法条的犯罪构成的实现。特别法条往往只是重点描述其需要特别限定的要素,而不注重描述一般要素,故可能导致误解:似乎不符合普通法条的行为,也能符合特别法条。其实不然,只有在符合普通法条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的基本要素的前提下(普通法条对数额的要求应当除外),才可能进一步符合特别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