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劳动法 法录帮 法律 9.5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浙江劳动法里对浙江省流产假规定浙江省在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其中多项规定达到甚至优于国家标准。《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中对浙江省流产假规定如下:妊娠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可以享受产后假20天至30天。而新颁布的国家规定中,4个月以内流产享受15天产假。针对这一条款,浙江省女职工将仍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比其他地方的女职工要多享受5天至15天产假。希望您能利用好流产假好好调养身体。 TAG标签:劳动工伤法规 劳动法 浙江省 工伤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