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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第一胎产假

佛山顺德第一胎产假
第一胎产假多少天
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不因第一胎而延长,也没有第一胎产假多少天这一说法,但对于晚育的,各省市有延长产假并给予男方护理假的规定,具体天数参见所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