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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事业单位哺乳假

陕西事业单位哺乳假
事业单位哺乳假多长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6条规定,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30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婴儿满一周岁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假期为6个半月。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1年。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凡是符合以上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