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建议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期限延长二年是利好吗

建议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期限延长二年是利好吗
建议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期限延长二年是利好吗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建议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期限延长二年是利好。通过两年的努力,证监会在完善市场制度、健全市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增强市场诚信、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为稳步实施注册制改革创造了较为有利的条件和环境。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