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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房屋租赁协议规定

云南房屋租赁协议规定
云南房屋租赁协议规定要怎么写。
出租人: 承租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说明事项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 供本省行政区域内各州(市)、县(市、区)、乡(镇)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授权)的管理部门将公共租赁住房出租给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时使用。本合同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二、承租人凭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书》及有关身份证明,向出租人申请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手续,并签订本合同。 三、订立本合同前,承租人应对拟承租房屋进行实地查看。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的内容。对于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语不理解的,可以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法律服务机构咨询。 四、【】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 部分为填写内容。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五、除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强制执行内容)外,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本合同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 六、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未尽事宜,可以订立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内容应当与本合同的内容一致。含义矛盾的,以约定内容的含义为准。 七、除依法应当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外,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完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