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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实际房主与登记房主不一致的,应当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中,实际房主与登记房主不一致的,应当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中,实际房主与登记房主不一致的,应当怎么办
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权利人有错误,向法院起诉对该不动产物权请求确认归属的;
有义务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证据足以证明不动产物权的实际权利人的,应依法确定诉争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