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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罪能否判处缓刑

不认罪能否判处缓刑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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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罪是否可以判处缓刑


不认罪,是没有判决缓刑机会的。因为判决缓刑的之一就是有悔罪表现,不认罪当然不会悔罪。《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检察院审查移送的刑事案件,确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向法院发起公诉。在庭审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经指证还不认罪,只要其它证据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可以充分证实犯罪经过及事实,法院就可以做出判决。对于拒绝认罪的,法院不能处以缓刑,更多情况是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