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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三者险和强制三者险怎样法律衔接

商业三者险和强制三者险怎样法律衔接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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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三者险条例》

汽车驾驶员与保险公司签订的第三者责任险等同于第三者强任强制保险吗?
答:第三者责任险不等于第三者强任强制保险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5万)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汽车驾驶员与摩托车驾驶员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损害赔偿责任吗?
答:各地现在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时,掌握的尺度是有不同的,建议找当地的律师咨询。
还有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对第三者责任险等同于第三者强任强制保险是否有影响?
答:这个条列还没有正式实施,对你上述案子是不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