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试驾发生车祸 谁担责

试驾发生车祸 谁担责

目前,很多重大交通事故是由相关的行为人不清楚应该如何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所以了解正确的交通事故处理方法是避免二次交通事故以及及时获得救助就为有效的方法。当事人自行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处理程序的合法性。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求助,试驾撞了人,这个担责怎么分担?

前不久,我公司组织的试乘试驾活动中姚某撞到骑电动自行车的郭某。试驾车辆投保了交强险。郭某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要求我公司与姚某赔偿超出交强险的其余损失。请问,在这次交通事故中,我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首先,本案中,双方进行试乘试驾活动,旨在最终达成汽车销售合同,该活动仅是双方缔约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汽车销售商将车辆交于试驾者驾驶,非系基于汽车销售合同之交付行为,车辆所有权尚未转移。试驾者系试驾车辆的实际操控人,汽车销售商系试驾车辆的所有权人。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之间签订的“试乘试驾同意书”本质上系双方达成的提供接受试乘试驾服务的无名合同关系。  其次,作为经营者,汽车销售商有义务保证消费者的财产与人身安全,且汽车销售商必须尽到基本保障性义务,比如审查试驾者驾照、合理提示车辆特性及试驾路线、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等。本案中,汽车销售公司显然在预防和减少危险发生、保障试驾者安全方面存在过错。  最后,我国《侵权责任法》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基本上采纳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两个标准综合判断。根据你说的情况,汽车销售商对试驾车辆仍有实际支配力与监管力,且提供试乘试驾本身就是其市场营销的手段,其从中获取潜在客户、赢得商业利益,故汽车销售商对于试驾车辆具有运行利益。如果将应负之责任转嫁于消费者,其独享商业利益,有失公平。所以本案在利益与风险之间应寻求平衡点,因此,汽销公司与试驾者共同对外承担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显然更为符合法理及立法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