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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怎么区分

合同效力怎么区分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应该都知道双方进行交易的时候一般会签订合同,按照规定有效的合同是受到国家法律所保护的。但是合同分为很多中性质,那么在民法典中各种效力类型的合同是怎样区分的呢?下面由本站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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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怎么区分

合同的效力可区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它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