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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遭侵犯了怎么办

姓名权遭侵犯了怎么办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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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受侵犯怎么办



  1、姓名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其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2、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如果违法者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而获利的,侵权人应当适当赔偿他人的损失。姓名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当事人受到的损害只是一种非财产损害,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因为它带来的是精神损害,没有直接财产内容,所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解释,姓名权受侵害的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3、受害人可以办理变更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18周岁以上的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如今,侵害姓名权的手段方、方式比较多样,例如盗用、冒用姓名权从事非法交易等,这些行为是法律所严厉制止的。如果您的姓名受到侵害,建议您积极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免日后造成不必要的纠纷。至于侵犯姓名权有哪些表现,律师365小编就为大家解答到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