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公证遗产赠与能否撤销

公证遗产赠与能否撤销

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 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有无法定事由,可以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

1、无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无因撤销。

2、有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销权:

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第三,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赠与合同也是属于双务合同,也就是要求一方在有赠与的意思表示之后,还需要另一方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才行,否则的话赠与合同都是无法成立的。而在签订了赠与合同之后,其实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允许当事人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