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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诉讼时效

不服劳动仲裁诉讼时效
我想询问一个关于不服劳动仲裁诉讼时效的问题,不服劳动仲裁怎样诉讼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第五十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用人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认为裁决具有法定可以撤销的情形,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对一裁终局之外的其它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用人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