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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夫不还债务对方起诉我

离婚后前夫不还债务对方起诉我
离婚后前夫写借条欠债,我需要偿还债务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可见,“为夫妻共同生活”而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特征。这种债务不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所负,还是婚前所负,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反之,离婚后前夫写借条欠债,如果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都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2.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第一,是否基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形成的债务;第二,是否基于夫妻合意所形成的债务;第三,是否基于夫妻一方的代理行为所形成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