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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支票汇票本票等

采取支票汇票本票等
采取支票汇票本票等
首先,支票、汇票、本票都属于票据。

票据即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

支票包括转账、现金、普通支票三种汇票包括银行和商业汇票两种。

性质不同:

支票、汇票为委托证券,本票为自付证券。

即本票由自己支付,支票和汇票由第三方受委托支付。

因为其性质不同,就导致了他们的基本当事人不同:

支票和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两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实质上出票人和付款人为同一人)和收款人。

出票人责任异同:

本票和支票出票人有直接支付责任汇票无直接支付责任,只有担保责任。

复本:

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绝对记载事项的不同注意事项由于支票是代替现金的即期支付工具,所以有效期较短。

我国《票据法》规定: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