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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什么时候给

经济补偿金什么时候给
想要知道关于辞职经济补偿金什么时候给?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各地对这一问题的实践不一,有的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者的仲裁申请书后先给用人单位发函劝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此时支付了经济补偿金,那么仲裁委员会不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从而也就不支持劳动者50%额外经济补偿金的请求,这是由于《补偿办法》对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规定不明确造成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这一规定表明,用人单位并不一定要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就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双方完全可以约定劳动者在离开数日后再回用人单位办理经济补偿金,但是劳动者按照约定办理了工作交接后,用人单位必须立即支付经济补偿,否则构成不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