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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和赡养

供养和赡养

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但生活中不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过收养的方式才能为人父母的现象,还存在着有些子女不愿赡养自己年迈双亲的事实。前者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收养子女,而后者则应按照赡养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若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有严重的情节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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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工伤待遇中的“供养”?工伤的“供养”与“赡养”有何区别?

王××(六十岁)与李××(六十二岁)是夫妻,有子女甲、乙、丙、丁(均属成年人)。甲在一次劳动过程因工伤死亡,根据有关的劳动法规,甲所在的公司应供养甲的父母,但在供养费的问题上发生争执:
一、有的认为,甲的父母所需的供养费应由公司和乙、丙、丁共同承担。
二、有的认为,甲的父母所需的供养费应由公司全部承担。请问:如何理解工伤待遇中的“供养”?工伤的“供养”与“赡养”有何区别?答复:你好,供养,是指对被供养人提供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赡养是指晚辈直系亲属对其长辈在物质上和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从而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  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赡养和供养在内容上没有明显的区别,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也可以认为是一种供养,供养人可以是赡养的义务人,也可以是政府以及其他供养人,但是赡养人只是被赡养人的晚辈直系亲属。而在供养费问题上发生的争执,两种认为都是不正确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的对象是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亲属,标准是按照本地上年度中国月平均工资的百分比来发给。(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