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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出工伤鉴定赔付的医药费

个人提出工伤鉴定赔付的医药费
个人医药费用报销的问题

个人医药费用报销


工伤职工报销个人医药费用的范围:已备案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在自己选择备案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费用;经批准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费用;工伤职工国内探亲或在外地旧伤复发治疗(只能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费用;因公出差期间因工伤所致的急诊、急救的费用。


报销个人医药费用须报送下列资料: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参保单位的探亲、出差证明或相关医院的证明,出院小结(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此时也是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就无法进行报销。而具体可以报销哪些医疗费项目,这方面的内容律师365小编也一并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365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