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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量刑原则

职务侵占量刑原则
职务侵占量刑
一般来讲,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之后,被判处缓刑的几率很大。《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可见,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五年以上处刑。而我国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对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才可以适用缓刑。所以,要想适用缓刑,刑期必须在三年以下。 所以,此案还要看嫌疑人是否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比如是否确实属于从犯,犯罪是否属于未遂,是否系自首,是否具有立功表现等。 《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