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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规定

离婚时对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规定
离婚时对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规定
第一,离婚时财产的分割规定如下:
1、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2、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
3、如果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
4、一方婚前财产或是婚后属于个人的财产,均归个人所有。
第二,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判定如下: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有其他不适宜随母亲生活的原因,也可随父亲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三、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