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中分割财产的诉讼费
诉讼离婚的当事双方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诉讼费用,原告则觉得被告要承担费用,但被告则觉得诉讼是原告提起的,应该要原告承担,双方都在不断的推销诉讼费用。那么,离婚案诉讼费由谁承担?本站网小编为你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