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保管的物品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保管人怎么承担责任

保管的物品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保管人怎么承担责任
保管的物品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保管人怎么承担责任
一、保管的物品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保管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偿保管的,保管人应当尽到保管义务,导致物品损毁的,应当赔偿。保管是无偿的,只有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才需要赔偿。
二、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