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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婚姻登记与收养

上海市婚姻登记与收养
上海市徐汇区婚姻登记处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9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3楼“结婚登记”大厅。


办理时间


1、每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 下午1:30-4:30。


2、每周六以及元旦节(1月1日)、劳动节(5月1号)、国庆节(10月1号)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4:00。


离婚登记的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受理、初审、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登记去哪里其实每一个地区都是有着不同的相关的规定的,对于徐汇区离婚登记的问题应该去当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对于离婚登记其实是还有不受理的情况的,所以说我们对于离婚这一个方面也是要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