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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诉讼离婚要准备什么证据

离婚案件当事人认定为离婚证据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有:


1、身份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等。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3、子女情况证明,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以及子女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等等证明材料。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4、婚姻状况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6、财产、经济状况证明


7、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8、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


证明有小三的证据是哪些


实践当中离婚诉讼由于第三者插足导致分手离婚的情况较多,但是如何在离婚诉讼中,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认定“第三者”却是在实践中是否能够要求过错方提供赔偿的重要依据。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只是间接的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


类如“保证书”、“道歉书”等相关的书面证据,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悔改书等。


嫖娼事件被查处等,因通常有警方介入,则会有有警方的笔录作为强有力的证据;


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单位保存有一些处理材料作为证据;


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在此注意采集证据时不能侵犯相对方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