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市农村征地补偿 法录帮 法律 1.0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邯郸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1、征用耕地,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计算。2、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如林地、园地、牧草地、水域等)和建设用地按该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至八倍计算。3、征用未利用土地,按该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4、特殊用地的补偿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那么这就是邯郸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了。 TAG标签:补偿 土地征收 征地 河北 征地拆迁 农村 邯郸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