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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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农田的承包合同

承包农田的承包合同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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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承包合同

农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 亩水田承包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费:200元/年/亩,合计 元/年,承包费一年一付清。付款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

二、承包时间:3年,即从2014年10月10日起至2017年10月10日止。

三、甲方堰塘一口给乙方用水,如堰塘有鱼,属甲方所有,如因乙方灌溉用水,对鱼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承包期内,如因国家和政府相关政策对所承包的田块进行使用或改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耕种,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五、承包期内,国家粮食直补金额归甲方所得,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国家优惠政策和政府相关补助均归乙方享有。

六、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留存一份备档,签字即生效。

甲 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委会:(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