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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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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怎么写

承包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承包合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

承包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

二、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这是承包合同必须的条款,如果无法明确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时也难以解决

三、承包项目的内容以及发包方的具体要求。这也是承包合同必须具备的,如果没有此项承包合同无法成立

四、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期限直接关系到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履行时间,涉及当事人的利益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六、承包方迟延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承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和延期完工

七、发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导致承包方无法按时完工的责任

八、验收方式和标准以及付款方式

九、双方约定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内容。

《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