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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醉驾规定

陕西省醉驾规定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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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醉驾规定了什么



  陕西公检法联合发布醉驾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


  醉酒标准是多少

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的标准。但在审判中对于呼气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在抽取血样之前逃脱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标准;对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应当认定为醉酒。


  危险驾驶罪定刑为拘役

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为拘役,不符合“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逮捕适用条件。因此,对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直接适用逮捕。为了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对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逃避刑事追究的,可对犯罪嫌疑人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对于审判期间被告人脱逃的,可以中止审理;宣判后被告人脱逃的,可以作结案处理。同时,应当函告公安机关网上追逃。


  自愿在现场等候属于自首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明知他人报警而自愿留在现场等候,且配合公安机关查处的,应认定为自首。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对醉驾案件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一般可以从轻处罚,但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区分情形决定是否从轻处罚及从轻处罚的幅度。被告人主动报警的,一般可以从轻处罚;对于他人报警的,则应从严掌握是否从轻处罚。


  如何适用缓刑

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原则上不适用缓刑;造成交通事故致人轻微伤以上的,从严适用缓刑;其他情形可酌情适用缓刑。


  如何使用罚金

《刑法》未明确规定危险驾驶罪的罚金数额标准,但判处罚金的一般最低数额为一千元,最高数额一般不能超过一万元;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适当罚金。


  什么是情节轻微的醉驾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情节轻微或者显著轻微,但应当从严掌握:(一)在深夜或凌晨人稀车少的时段或者偏僻路段驾驶的,醉驾持续的时间和行驶的距离较短的(二)醉酒程度刚超过80毫克醉酒标准的;(三)醉驾摩托车的;(四)醉驾的目的是为了挪动车位或救治病人的;(五)饮酒后隔较长时间醉驾的;(六)醉驾尚未驶入道路的。

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看到陕西省对醉驾行为也是完全没有通融的余地的,只要出现醉驾就肯定会被交警部门处罚甚至会被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陕西省的市民在酒后驾驶这方面还是要谨慎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