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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醉驾会开除公职吗?

事业单位醉驾会开除公职吗?

醉驾问题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是违法的,公职人员更应该以身作则,知法不违法,事业单位对于醉驾问题会有处罚,关于处罚问题您是否了解,并且,事业单位醉驾会开除公职吗?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事业单位醉驾会开除公职吗?

只要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就不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目前,正在推进的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是重点保留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逐步撤销或划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力度总体定位在宽于公务员的处分,而严于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对于主观恶性不大,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管制、拘役等刑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依照上述规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则应当给予开除处分。

此外,对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于其职务任免与普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同,要求更严格,在处分力度上应当与公务员保持一致,因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如何理解“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业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废止后,根据《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的规定,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业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处分。

1、上述两个通知中提到的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业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属于监察对象?

2、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业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如何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处分?

答:监察对象,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监察机关所监察的组织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2条和第50条的规定,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包括四个部分:一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二是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三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四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中,“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聘任、派遣、指定、审核同意等形式任命从事公务的人员。上述两个通知中提到的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业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监察对象。

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业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参照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必须是已达到应当给予处分的程度。二是参照给予处分的人员不是行政机关公务员,而是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业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是必须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最相类似的条款去定性处理,即参照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某一条款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构成要件除主体不同外,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必须相同。

从上文中,我们知道了事业单位醉驾可能会开除公职,还需要具体分析,但是处分是不可避免的,是否开除公职还需要根据案情来定。以上就是关于“事业单位醉驾会开除公职吗?”的相关内容。关于相关问题有不懂部分来本网与律师一对一探讨找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