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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醉驾在法庭上自辩要怎么说

因为醉驾在法庭上自辩要怎么说

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通过法律能够让当事人完成从内到外的自我救赎,这实际上是现代化法律制度所具备的最重要的社会职能了。而对于任何类型的犯罪嫌疑人来说都会在法庭上给当事人一个自我陈述的机会,所以有些因醉驾被提起公诉的这些司机就会比较关心,因为醉驾在法庭上自辩要怎么说?

一、因为醉驾在法庭上自辩要怎么说?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如果有),我因一时糊涂犯下错误,违反国家法律,辜负家人和社会期望,给受害人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也给受害人的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和精神折磨,我十分内疚,悔不当初,我想当庭向他们真诚的道歉(向受害人及家属鞠躬道歉),经过法庭对我的审判,我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改过自新,也请求法庭考量到我的实际情况,酌情轻判,给我一个早日重新做人的机会,从今以后我一定遵纪守法,为家庭和自己以后的生活好好努力,争取回报社会,赎我今日之罪。

二、我国对醉驾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其实,因为醉驾在法庭上自辩要怎么说的这个问题也没有什么标准的答案的。而且在这里所谓的自辩实际上就是在法庭上的自我陈述,总之小编提醒大家一句,在自辩的时候千万不要在呈现出一种推卸责任的态度,这样一开口就会让庭审的工作人员产生排斥的心理,自辩还是要体现出自己已经知道错误了,或者这个问题在会见律师的时候能让律师提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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