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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行政复议的规定是什么?

醉驾行政复议的规定是什么?

一、醉驾行政复议的规定是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违法犯罪的行为,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醉酒驾驶者除了追究刑事责任外,还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后,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醉驾行政复议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申请人。即申请必须在复议申请中,明确指出实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谁,是一个,还是几个?否则,复议机关的复议活动就无从进行;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指单行法律、法规对申请复议条件的特别规定)。

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所以对醉酒驾驶行政处罚不服气,可以申请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对于酒驾或者醉驾这个问题来说,作为公安机关的执法人员应该本着预防的原则,在醉酒驾驶员可能产生犯罪行为之前就及时进行制止,不应为了处罚而执法,避免与驾驶人员产生不必要的冲突。而作为公民应为他人生命安全着想,杜绝酒后开车的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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