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

当前位置 /首页/车辆交通/醉驾/列表

醉驾不承认自己开车应该怎样处理

醉驾不承认自己开车应该怎样处理

一、醉驾不承认自己开车应该怎样处理

(1)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醉酒驾驶不承认自己开车作出具鉴定结论。

(2)醉酒与否的标准。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

(3)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

二、醉驾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010年4月1日启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醉酒驾驶者,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一直以来醉酒驾驶都是交通警察严查的主要违规现象,其危害严重,因此深受交警的关注。对于醉驾的人员,一般获会带回看守所进行醒酒,然后在对其进行处分,造成事件严重后果的,除了金额罚款之外,还将对其驾驶证进行吊销处理。

TAG标签:醉驾 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