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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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有什么流程

交通事故诉讼有什么流程

一、交通事故诉讼有什么流程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受理后,法院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具体开庭事宜。

(3)开庭审理;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

(4)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2、上诉

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二审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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