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当前位置 /首页/车辆交通/交通事故赔偿/列表

江西交通事故五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江西交通事故五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江西交通事故五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819元/年。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60元/年。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760元/年。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885元/年。

赔偿项目与计算方法(仅限于伤残)。

(1)医疗费(住院期间费用):

(2)后期治疗费(指鉴定机构确定的后期必然发生的费用):

(3)残疾赔偿金。

(4)误工费:本人月工资/30全休时间/或计算至定残前一。

(5)护理费(不含护理依赖):护理人员月工资或居民服务业月平均工资/30护理期(以鉴定结论为准)。

定残后护理费(指存在护理依赖的情形)护理行业的年平均工资/年最长20年(护理依赖系数)。

(6)住院伙食补助费:1550元(南昌地区100元)/住院数。

(7)营养费:1030元(南昌地区20元)/营养期(以鉴定结论为准)。

(8)交通费、住宿费、施救费(以发票为准):

(9)车辆损失费、评估费、其他财物损失费(以保险定损或物价局评估为准):

(10)鉴定费(指司法鉴定费,该笔费用由肇事方承担,保险不承担):

(11)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果截肢需要做残疾辅助器具鉴定):

(12)精神抚慰金:(一个等级3000,最高不超过50000)。

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劳动就业的,可以对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江西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不同而有不同的赔偿标准,其中五级的伤残的赔偿标准包括精神抚慰金,车辆损失费,评估费用,残疾辅助器的费用还有营养费的费用等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