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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主除了要强制购买交强险外,还会买一些商业车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会到现场,记录事故经过,做好理赔工作。国家推出交强险,可以尽最大可能维护交通事故双方的利益,特别的受害者。交强险和商业险不同,是有责任赔偿。那么,重庆市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重庆市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重庆市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二、哪些损失交强险不予赔付?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交强险索赔的时候注意什么?

交强险的强制实施肯定是有它的必要性,可以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得到保障,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交强险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购买是必要的。所以说所有的车主都必须进行投保。交强险在赔偿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个财产损失,车主们需要明确这个财产损失的定义是什么,财产损失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如果是被保险车辆内自己东西的丢失或者说财产的损失,是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的。

综上所述,交强险的赔付范围很广,适用于大部分交通事故。根据重庆市交强险赔偿标准,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比较高,伤残、财产损失及医疗费用合计可以赔付122000元。而车主无责任的,交强险赔付金额少很多。当交强险赔付不及交通事故损失的,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人购买的商业险启动赔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