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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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率先到场,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据。接下来双方当事人就要等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了,那么这个责任书多久能拿到?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时效有什么规定?本站小编收集了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下文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一、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时效有什么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第四十九条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由此可见,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包括受理报案、现场处理、责任认定、裁决处罚等环节,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交通事故处理时效。对于大家关心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通常我们可以在交警勘查完现场后十日内拿到。对于这些时效的规定,大家最好心中有数。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韶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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